【戚顾古代】千江有水(一)

古代架空/(伪)先婚后爱


一、

要谈顾惜朝和戚少商的恩怨情仇,就得先捋一捋顾惜朝和傅晚晴的是是非非。

顾惜朝是个遗腹子。六岁的时侯,母亲将他托付给朝中贵胄傅家,随后便挥袖而去,云游江湖去了。若是普通的孩子,六岁尚未开智,傅府又是吃喝玩乐一应俱全,大概过不了多久便会懵懵懂懂忘了抛弃自己的母亲。

可偏偏他是顾惜朝,聪明早慧,甚至连母亲托付自己的计划他也早就猜出了七八分。可就算猜中了又如何?他不过是个六岁的孩子,只能任由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将自己交到傅宗书的手上。

正当他翻着眼睛打量面容沉郁的傅宗书,心里暗自下定决心,从今往后再不让旁人操纵自己命运的时候,一本《史记》从天而降砸中了他的后脑勺。顾惜朝恼火地回头一看,是个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男孩儿,一抻腿便从后堂窜出来,后头还跟着一个跌跌撞撞的老先生。

傅宗书送走顾母,一回头脸色就变了,眉毛气势汹汹地扬起来:“金鳞,这是怎么回事?!”

那高半个头的总角小儿立时埋下脑袋,语气极其诚恳:“舅舅,我错了。”然而顾惜朝却瞄见了他眼角显而易见的狡诈。男孩威胁似的瞪了顾惜朝一眼,抬起头来却是堆了满脸的讨好:“舅舅,我不过是想去茅房放个水,谁知先生非要追着我,刚到门口,就撞上了他。”说着,黄金鳞指了指瘦小的顾惜朝。

哼,歪瓜裂枣,不足为敌。

顾惜朝冷冷白了一眼,背过手去,却望见走廊远处奔来一个豆红色的身影,一张俏脸泛着细细的汗珠,更像个粉雕玉琢的玉童子。

玉童子看着顾惜朝,俏生生地开口:“爹,是表哥打跑了先生,还把书四处乱丢。”她颇有些担忧地看着顾惜朝的满头乱毛,“你怎么样,有没有砸疼你?”

傅宗书铁青的脸顿时化为绕指柔,冲顾惜朝点了点头,轻声道:“晚晴,以后他便住在我们家了。惜朝,这是小女晚晴。”

顾惜朝盯着面前垂眸轻笑的女孩,觉得她额角的汗水赛过天上星子,他不由自主地跟着傅晚晴露出浅笑,眉眼弯弯,藏不住的稚气和温柔。傅晚晴也一下子看呆了眼。

独独黄金鳞站在一旁,揪着皱巴巴的《史记》,开始了他长达十四年的喝酸水。

傅府里头衣食无忧,唯有黄金鳞十几年如一日地坚持使用“有娘生,没娘养的野种”打击顾惜朝,也正因如此,顾惜朝更坚定了自己出人头地的人生目标。傅府私塾内教书的都是些太学士,更兼之顾惜朝的求知若渴,短短四五年,他便成了宫闱朝廷内外交口称誉的神童。

甫一及弱冠,他便成了当年科举最是人品风流的探花郎。

除却功名,这十四年间,他和傅晚晴可谓是两小无嫌猜的最好脚注。两人一个郎才,一个女貌,相约到了婚配的年岁便请傅宗书指婚,从此鸾凤和鸣。傅宗书又怎么不知道这对小男女的心思,傅晚晴和顾惜朝越是走得近,他的心里越是如遭火焚。可他心底藏的秘密,不到最后一刻实在是无颜说出口。

因此,当顾惜朝跪在他面前,满脸期许地向他提亲的时候,傅宗书才终于说出了埋藏在自己心底二十年的秘密——他就是顾惜朝的生身父亲。

这下可好,养子成了亲儿子,勾栏里传的话本成了真,顾惜朝瞪着一脸沉痛的傅宗书,不知是哭好还是笑好。

豪门秘辛终于见诸于世人,顾惜朝是再也不能留在傅家,更不用提什么功名利禄。第二天,日光方才蒙蒙亮,皇上便降下谕旨,遣新晋探花郎顾惜朝出使北方的哈喇国,偕哈喇国大将军共同安定边疆。

朝中人心知肚明,这分明就是傅宗书从中调度,要把这说不清道不明的家私引向漠北。顾惜朝此去北上,谁也说不准他何时能回来,能不能活着回来。

猜出真相的傅晚晴哭得浑身发软,半倚在门口,泪眼涟涟目送顾惜朝策马远去。马蹄纷乱,黄烟四起,顾惜朝一身青衫在飘忽的景色里头终于消失不见。傅晚晴望着最后那一点飘渺的青雾,在心里默默念着:“惜朝,你等我,我一定把你从北方救回来。”

此时的顾惜朝心头憋着一口恶气,心头无由来的郁郁——他谁也不能恨,因为生他的母亲没错,养他的父亲没错,自己和傅晚晴这十几年来的两小无猜更是没错。越是无人可气,他就越是气自己,气自己没能早些发现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,没能在一开始就逃离母亲紧握的手,就算流落街头也好过如今受尽万人耻笑。

满肚子的火气没处发,顾惜朝只好咬紧了腮帮子,用力扯了一把马嚼子,两腿重重地敲中了马腹。惹得胯下的白马长嘶一声,扬蹄而去,将稀稀拉拉的送行队伍落在了后头。

此去寒霜雨,焉知燕归时。

顾惜朝的喉咙不知为何突然哽了一下。他勒停了马蹄,回望绿意葱茏的官道,冗长的车队在树丛间若隐若现,曲曲折折断断续续。官道旁的溪流由北而下,汇入汩汩的护城河中,顾惜朝最后看了一眼土红色的城门,终于还是调转马首,离城北上。

哈喇国同宋都交好多年,早已汉化,算不得外邦人。皇帝见他们军功卓著,便破例允许他们在宋都境内建设都城;又忧于其拥兵自重,于是每一任封臣都要在宋都地界里留下一名大将,以戍边之名,行质子之实。

顾惜朝早对现今留驻边疆的将军有所耳闻。京城里都传说他十五岁便领兵,以一当百,大破北方鞑子,更难得的是,他不仅武功过人,还是簪缨世家之后,虽非哈喇国上将军亲生,却仍担任镇军大将一职,在哈喇国内威信很高。

身边的小厮絮絮叨叨地说个没停,脸上是掩不住的仰慕,巴不得立刻就飞奔到那名镇军大将的面前,从头发丝看到脚趾头,好好瞧瞧他到底是如何的天神下凡。

顾惜朝默默地翻了个白眼,心中暗自腹诽:还不是跟自己一样,是枚弃子罢了。空有一身才华又如何,还不是因为出身就被人丢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。还文武双全呢,在漠北呆了这么久,指不定变成什么野人了。

车队里的行囊沿路卸下,越是往北走,人烟越是稀疏,马队也换作耐渴的骆驼,在松软不着劲的沙地里踽踽前行。在小厮喋喋不休的念叨里,定西城终于在茫茫黄沙中现出了轮廓。

顾惜朝恶狠狠地往嘴里灌了一口水,漱干净满口黄沙,恨不得立时就跳进浴桶里把这半个多月以来的车马劳碌洗个干净。他掀开覆在面上的薄纱,一翻身从骆驼上跃了下来,抖落满身的沙粒,眯起眼睛在整齐的迎宾队伍中搜寻那位“镇军大将”的身影。

领头的是个剃光半边脑袋的鲁汉子,一张黑黢黢的面孔看起来比沙砾还要粗糙,顾惜朝挑了挑眉,朝那汉子行了个哈喇国的见面礼。

“将军,初次见面。”

那汉子惊异地瞪大了一双牛眼,倒退两步,连连摆手,口中咕噜着不知说些什么,好容易转过舌头,才坑坑洼洼地解释道:“我不是……不是大当家的!”

大当家的?顾惜朝有些疑惑地拧起眉头,这里莫非不是定西城,而是个土匪窝?他暗中握紧了随身携带的小斧,浑身绷紧。谁知还不等他动作,一个裹着熊皮大氅,胡子拉碴的青年人便从旁侧笑着走到了顾惜朝面前,两颊上的酒窝深得连胡茬都遮不住。

“这位书生,我才是这里的当家的,”他安抚性地拍了拍那名鲁汉子的肩,“在下戚少商,敢问阁下尊名?”

 


TBC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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